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月8日16:00
附件:
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
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录)、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haimen.gov.cn/hmsjyj/gggs/gggs.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8年12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4.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过师范专业受教育经历(13-16岗位除外),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
(2)获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校级及以上三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信息在报名页面中“备注”栏中备注,供审核人员进行报考条件确认。否则视作不满足报名条件,审核不予通过。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须在2025年8月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参考目录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等),须于2025年1月8日前取得。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5)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
(6)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含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及资料上传:2025年1月2日9:00-1月8日16:00;
资格初审:2025年1月2日9:00-1月9日16:00;
陈述申辩:2025年1月2日-1月10日(每天9:00-16:00);
初审异议处理:2025年1月2日-1月10日(每天9:00-16:30)。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M)和照片。照片上传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24小时内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68066092、0513-68902234。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5年1月11日9:00-11:00。
报名注意事项:同一批次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取消岗位改报名的除外)。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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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适岗评价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12日上午8:00-12:00,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海门区张謇大道899号)。如有变化,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3),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须在2025年8月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过师范专业受教育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13-16岗位除外,证明须加盖院校公章)。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如有则提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高校学习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等;
(7)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适岗评价资格,如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三)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适岗评价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进入笔试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五)面试
面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水平、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模拟上课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部分岗位在公示结束后按照高分优选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招聘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在202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东洲教育英才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人才政策。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1.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等环节不进行递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6092(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1200882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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