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 9:00至4月29日 17:00
附件: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下属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下属公益二类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的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范围:浙江省范围内全额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或财政适当补助(差额拨款)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二级学科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且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
5.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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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扫描以下“报名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系统二维码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 9:00至4月29日 17:00。
三、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④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市机关事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审核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临海市新江北路1号),联系电话:0576-89390116,联系人:金颖、金泰。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测评(模拟上课、答辩、技能考核)的方式,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个面试项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50%,答辩占面试总成绩20%,技能考核占面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1)模拟上课
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在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中确定。
(2)答辩
主要考察教师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技能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为键盘、声乐、美术和舞蹈。声乐为清唱,曲目自备,时间不超过2分钟;键盘为使用钢琴自弹自唱,曲目为儿童歌曲随机抽签决定,时间不超过2分钟;美术为现场命题作画(色彩画,工具自带);舞蹈考核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聘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项,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会同临海市机关幼儿园共同负责解释。
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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