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开始
附件:
1.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2.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精神,经研究,我县计划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11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职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兴业县第十二中学(专门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7.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未解约的人员(含公费师范生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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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时间、地点
1.第一场招聘
时间:①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
②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第二场招聘
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3.第三场招聘
时间: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其他场次根据实际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如果第一场招聘会未完成招聘计划,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具体招聘计划、时间、地点以公告或举办招聘会高校有关告示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开始。考生需如实填写《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到报考学校邮箱(各招聘学校邮箱见《计划表》),所发送邮件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如高中语文教师+张三),同时应检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须在报名人员确认报名后次日起2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回复邮件简要说明初审意见。
特别申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网上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无法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该部分人员可选择直接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还需到达最近场次的招聘会现场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未到最近场次招聘会现场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该场次的报名不成功。特别提醒:如果第一场在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按计划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务的,后面场次将不再进行,请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慎重选择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复审的场次。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第一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①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9:00- 14:00,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②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9:00- 11:00,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第二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 12:30,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3)第三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 12:30,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1)《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4)学士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学习成绩表、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等。
4.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教师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统一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
①第一场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0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场地待定。
②第二场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8日,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具体场地待定。
③第三场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11月30日,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具体场地待定。
请确定为笔试人选的考生关注报考学校微信群,同时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40分钟,赋分100分。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步招聘程序。
(5)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①第一场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场地待定。
②第二场面试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具体场地待定。
③第三场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具体场地待定。
三个场次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通过笔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关注报考学校微信群。同时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赋分100分。面试所用教材是2024年秋季期我县相应学段教材。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能签约;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能签约。
(5)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1.总成绩=面试成绩。
2.同分处理办法:依次按学历、毕业院校、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取舍,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签约人选。
四、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证缺一不可)到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兴业县教育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隐瞒个人实际情况通过考试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1.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聘用通知,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获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按《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按有关规定进行。
3.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十二级及以下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十一级及以下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十级及以下岗位。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0775-3910858(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3776780(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5—3910921(县人社局就业股)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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