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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广东东莞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杭州和上海专场招聘公告(269人)
东莞市教育局 2025-04-08 09:09:43

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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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杭州和上海专场岗位表.xlsx

附件2: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4月杭州上海专场).xlsx

附件3: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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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我局于2025年4月赴杭州、上海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2025年1月—8月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具体见《岗位表》对应层次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国(境)外已取得报考层次相应的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非在职),并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认证结果。

(三)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4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4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时间要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其余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引进)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国外、境外院校)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4月杭州上海专场)》,下称《岗位专业对照表》),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弧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2)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上述专业没有注明方向的,报考初中、小学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称《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2.岗位方向要求。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要课程、大学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和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义务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高中阶段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如:义务教育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语文教师资格或高中语文教师资格或大学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科学、综合实践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岗位专业对照表》专业一致或相近,并取得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

(2)符合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5年师范毕业生;

③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和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笔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最后取得相应专业和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1)英语教师岗位。高中和中职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专业八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5分及以上;义务教育、初中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参加资格复审确认(全部岗位须网上确认)——现场资格复审(研究生岗位可以现场报名)——本科岗位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其中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试讲环节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场招聘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其中研究生岗位增设现场报名,设杭州和上海两个考点,具体各岗位考试地点见《岗位表》,每人每个考点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和入职前后,考生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按岗位要求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1.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网上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段和研究生段毕业成绩单;

(4)教师资格相关证明,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如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证明等;

(5)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雅思证书、托福证书等;

(6)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认证证书等),最迟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7)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确认或资格复审后应诚信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

(1)杭州考点。报名:2025年4月8日—4月16日16:00,4月17日12:00前完成考生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通过情况。全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于4月12日—4月1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资格复审(含本科岗位参加笔试)确认;否则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2)上海考点。报名:2025年4月8日—4月16日16:00,4月18日12:00前完成考生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通过情况。全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4月12日—4月18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资格复审(含本科岗位参加笔试)确认;否则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3.资格复审(含研究生岗位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全部考生须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杭州考点岗位的考生须在杭州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上海考点岗位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杭州或上海参加资格复审。本科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杭州现场资格复审点(研究生岗位可现场报名):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19日上午,研究生岗位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见招聘报名系统,地址: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奔竞大道353号)。杭州考点现场资格复审和报名工作与“百万英才汇南粤”杭州专场招聘会同时进行,考生入场扫码要求具体见招聘报名系统。

(2)上海现场资格复审点(研究生岗位可现场报名):2025年4月23日9:00—12:00,地址: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生之家A210。报考上海考点岗位的且已在杭州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报名(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无需到上海资格复审点重复参加复审。

浙江大学等高校报名和资格复审点只接受本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报名系统公布。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仍需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资料完成网络报名流程。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的纸质材料需与报名提交的材料一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本科岗位的可进入笔试环节,研究生岗位的可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价)。

(二)本科岗位笔试

报考本科岗位且符合报考资格及完成网上笔试考试确认、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全部进入笔试环节。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53号),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用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诚信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分为普通本科岗位和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本科岗位,其中普通本科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和相关学科岗位知识;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本科岗位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技能。笔试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笔试时长为60—90分钟。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价)。如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5倍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同分者并列进入。成绩不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价),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公布笔试成绩。

杭州考点: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20日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4月19日9:30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

上海考点: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24日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4月22日9:30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

(三)面试。面试主要形式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诚信参加考试。

1.面试安排

(1)杭州考点:2025年4月20日—23日,考点一般安排在杭州市内进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上海考点:2025年4月23日下午—27日,考点一般安排在上海市内进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达标分数线为80分,其中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本科岗位只需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环节,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其余岗位在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推荐进入试讲环节,不足3倍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试讲。试讲为考生现场备考以及现场片段教学8分钟,达标分数线为80分;其中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试讲成绩的50%,达标成绩为80分。

3.面试成绩。面试各环节成绩均为百分制,面试各环节达标成绩均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成绩当场签发。

面试成绩(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面试成绩(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岗)=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面试成绩(其余岗位)=试讲成绩

面试各环节的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8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

总成绩(本科岗位和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顺序比较,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杭州考点体检在杭州进行,上海考点体检在上海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经申请批准方可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咨询具体报考事宜,可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所有。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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