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笔试时间:暂定4月26日(星期六)
试教时间:暂定5月1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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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湘潭市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2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人才聚集,推动湘潭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湘潭市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范围
本次计划设置45个岗位用于引进研究生。引进单位及引进岗位见附件。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本次引进人才的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做专业要求,但须具备与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要求见附件1)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三、人才引进程序
统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引进公告、拟引进人才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发布。引进过程的其他程序的公告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7-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湘潭大学站: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服务大楼)一楼101室
湖南科技大学站:湖南科技大学敏行楼C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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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
本次引才所有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参与现场报名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2025年湘潭市市直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标注有入学时间和学制的研究生证(或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2.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须提交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无,须提交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尚在有效期内的笔试合格成绩照片或扫描件,或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此次人才引进开考比例为1∶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特殊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博士研究生报考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试教。
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含博士研究生)的比例达到1:6(含)以上,需进行笔试。
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1:6时,达到开考比例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试教。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4月26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对象:报考岗位的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含博士研究生)的比例达到1:6(含)以上的考生。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试教
试教时间:暂定5月1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试教对象: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试教)。未进行笔试的岗位,达到最低开考比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试教。
试教的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和排名
综合成绩=试教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试教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按主评委打分高低决定。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选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湘潭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引进人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2.公示。对拟引进人才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湘潭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办理人事聘任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照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才引进纪律要求
1.引进人才实行回避制度。人才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在组织引进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引进人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引进工作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湘潭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
湘潭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31-55512987
咨询和举报电话限工作日使用。
湘潭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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