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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疫情防控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2-12-03 11:22:45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关于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疫情防控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到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2)领取体检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领取体检通知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需查验考生身份证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须严格遵守本公告疫情防控规定。

(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入闱时间和体检入闱地点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7:50之前。

3.体检入闱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人社局会议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10层)。

(四)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按时到达入闱地点报到并入闱,统一编队后再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入闱以及未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自带体检费用500元。

3.参加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生育服务证书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1)。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书等原件收复印件,其余材料收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须持本人领取体检通知书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参加体检须持本人体检前三天两检(分别为12月5日,12月7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和参加体检。

(三)考生赴体检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四)体检当天,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入闱地点。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体检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3.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体检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临时管控,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7.体检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限制出行,体检当天无法到达入闱地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先行备案,并在解除限制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电话备案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2022年12月8日7:50 。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暂缓体检申请书、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或临时管控证明等。均为纸质件且为原件。

递交材料地点及备案电话号码: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1)。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体检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江阳区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622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怀孕(含母乳期)咨询电话:0830-3123621 泸州市江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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