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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
招教网 2021-02-02 16:08:10

关键词: 全国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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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主体

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特别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称为特别防卫权。

三、重要罪名

故意杀人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12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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