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全国招教
年龄类考点
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任何组织或则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行规定除外。已经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任务。
4.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5.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6.未成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7.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的免于处罚,可以予以训诫。
8.未成年人因为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9.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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