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至6月6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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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教育厅所属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调整的通知》(琼编〔2024〕74号),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为省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1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15个。具体详见《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8.年龄计算截止为2025年5月22日。其中,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工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5年5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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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各有关事项其他公告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http://www.nkhkzz.com/)发布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http://www.nkhkzz.com/)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署附件2附有《考生诚信承诺》,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815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材料如下:
(1)《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4)与应聘岗位匹配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且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校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9)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上传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由单位缴费的社保(养老清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至少一种、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附件4),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不予审核。
(10)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11)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位,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6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5年6月6日17:00准时关闭,2025年6月6日12:00后不再接新用户报名,且在2025年6月6日17:00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仍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3)方可进行笔试,对未达1:3的岗位,会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将核减该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学校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相关规定,考试为闭卷考试,教师岗位按照招聘岗位分别命题,考试范围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非教师岗位考试范围:本岗位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划定,但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学校官网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要求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前,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以试讲、现场答辩与专业技能考核,非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根据学校情况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发布。
2.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学校指定的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外调、座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发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8926489(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注: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七、联系方式
1.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8915480(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人:郭老师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注: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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