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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衡阳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2人)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5-05-29 15:41:55

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8:00至6月16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开始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石鼓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石鼓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此次公开招聘初中教师42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招聘岗位18个,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2024、2023年);面向社会类招聘岗位22个;面向退役军人类招聘岗位2个,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石鼓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如果符合岗位条件之一(具体见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2.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校毕业生类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2025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同学科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的初中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2025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具体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三)岗位条件

如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

1.近五年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的综合性荣誉:模范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

2.近五年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3.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学段一致的现场授课教学竞赛,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近五年所带班级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同学科同学段中小学高级职称人员。

注:"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试用期或服务期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衡阳市石鼓区区属事业单位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石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q.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9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石鼓区人民政府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人报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8:00至6月16日18: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3)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4)报考人员应上传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38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③毕业证原件,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9月30日)或相关佐证材料。高校毕业生类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2025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初中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查询证明);

⑥普通话证(初中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的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⑦其他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符合岗位条件之一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附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⑧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⑨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服役期限、影响期限、各类证书、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31日(含),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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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缴费: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同步。已提交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8:00至6月16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于2025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石鼓区教育局528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2025年6月18日8:00

开始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直至笔试开考前30分钟停止打印准考证。

2.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组考方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后果由考生负责。

3.特别提示: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均使用同一张准考证,不得涂改与破坏。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因手机集中管理,本次招聘每个环节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学科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制卷,其中公共知识30分、学科知识70分。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发布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期间不接受报名注册。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石鼓区教育局528办公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范围仅限于查询漏评、漏登,统分、登分错误。待查分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5.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需提供资料如下:

(1)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石鼓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9月30日)或相关佐证材料。高校毕业生类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5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初中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查询证明);

(5)普通话证(初中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的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8)其他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符合岗位条件之一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附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替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未达1:3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直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如因无人符合递补条件而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选确定。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及面试成绩的合成:初中音乐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初中信息技术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无生试讲+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无生试讲×50%+专业测试×50%。其他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无生试讲,无生试讲分数即为面试成绩。

(1)无生试讲:

试讲时长为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试讲内容:从本学段学生使用教材中选取。

(2)专业测试:

①专业测试时长:初中美术教师岗位150分钟;初中音乐、初中体育教师岗位10分钟;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60分钟。

②专业测试内容:初中音乐教师岗位展示内容为音乐相关技能;初中美术教师岗位展示内容为创作、素描等美术技能;初中体育教师岗位展示内容为田径相关技能;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展示内容为按要求制作一个电脑作品。(注:考生自备乐器、绘画等相应器材,钢琴、体育器材、电脑由组考方提供。)

4.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 1:3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5.考试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无生试讲、专业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笔试成绩再次相同,按照面试评委无生试讲成绩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数的总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算起),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

5.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未在90日内取得体检"合格"结论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心理素质、档案资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

(九)公示

1.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后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

2.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均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3.此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间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个人档案须移交石鼓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q.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公告的内容。

(二)重要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监督电话:

0734-8177617(石鼓区纪委监委)

0734-8177162(石鼓区人社局)

(四)咨询电话: 0734-8177102(石鼓区教育局)(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本招聘公告由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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