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5日16: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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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教研员岗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教研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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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2025年上半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国选聘职员27名,其中骨干教师26名、教研员1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骨干教师、教研员。其中:
1.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6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职员27名,其中骨干教师26名、教研员1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选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选聘其他条件
1.骨干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体要求详见《选聘岗位表》: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9日之后出生),其中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19日之后出生);
(2)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9日之后出生);
(3)不限高级职称,符合深圳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的事业单位现行人才紧缺岗位目录要求,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同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9日之后出生):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2.教研员: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9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6.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以本科专业“教育学类(B0401)”及研究生专业“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须与岗位学科方向一致。
三、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至2025年6月25日16:00时止。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ywsdwb@dpxq.gov.cn。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电子材料(部分材料需扫描并命名后上传)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发送至指定邮箱,统一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编码+姓名+报名材料”作为邮件标题。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教研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在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即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考生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5)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其中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的,还需提供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2年和目前仍在聘相应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即2025年6月19日)。
(7)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5),包括相关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教研组长)和相关学段、学科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有相应条件要求的必须提供),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即2025年6月19日)。
(8)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业绩、荣誉等材料(收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以“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称号报考的,需提供明确写有现场课堂教学竞赛的荣誉证书;如以上材料未标明现场课堂教学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证明或有主办单位盖章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比赛通知文件,证明为现场课堂教学比赛)。
(9)知情同意书扫描件(附件6,须报考人员本人签字)。
(10)以本科专业“教育学类(B0401)”及研究生专业“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报考的人员,专业研究方向须与岗位学科方向一致,且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若考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能证明所学专业方向的不需再开具院系证明)。
(11)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提交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报名只接受网络报名。
(二)线上资格审查
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列为进入考试环节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经审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选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选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及考试组织: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试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及面试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实施。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备案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相关拟聘人员需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6)。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及大鹏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人才奖励补助: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深圳市及大鹏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须服从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安排,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结合《选聘岗位表》设定的岗位等级、报考人员综合情况和新区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3.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且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4.其他拟聘人员,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具体岗位将结合拟聘人员原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和招聘单位岗位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选聘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即2025年6月19日)。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选聘组织方无关。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选聘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0755-88159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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