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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陕西西咸新区秦汉第三学校招聘教师公告(35人)
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06-16 15:31:47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5日


附件:西咸新区秦汉第三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

学校位于秦汉新城汉风四路,占地面积55亩,总建筑面积约44992.6平米。规划小学教学班36个,可提供小学学位1620个;初中教学班12个,可提供初中学位600个,是由秦汉新城管委会投资建设、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托管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拟于2025年9月开学。

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部:28人。

语文11人、数学4人、英语5人、音乐3人、科学2人、美术3人。

初中部:7人。

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美术1人、书法1人、音乐1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教育高层次人才除外);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位特定条件

1.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教师岗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1)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

(2)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3.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咸新区在编教职工(事业编制、聘用制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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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及职业性格测试→ 集体面谈→ 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拟聘人员名单经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西咸新区秦汉第四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按要求填写。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5日。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3日

4.资格初审要求: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 结合实际需求对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最高学历、教学背景、工作履历、荣誉奖励、实践成果、教学资质等条件是否符合拟聘用岗位的岗位要求,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注:因应聘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有误等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5.人员通知: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时间及要求等相关安排。

(三)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前需提交个人简历(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及相关能力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待学校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教师各项资料原件,同时,复印件留档。资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内容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4.所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缩减该岗位招录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教师岗笔试考察内容为教育类职业能力测验、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3.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及职业性格测试

1.教师岗位:面试主要以微课形式,采取讲课及答辩等方式进行。分为抽课、备课、上课、答辩四个环节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15分钟,答辩3分钟。每学科评委由5名骨干教师构成。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环节中考官人数不低于5人。

3.面试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业性格测试(含教育高层次人才),职业性格测试成绩作为聘用参考使用,不计入总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数1:1比例进入集体面谈环节。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学校组织加试。

(七)集体面谈

1.面谈内容: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确定进入集体面谈人员。学校相关领导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综合考核面谈人员的个人修养及文化价值观念等。面谈通过,进入下一轮;面谈未通过者,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学校组织加试。

2.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集体面谈通过者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确定递补以公告为准。

2.考察:由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考察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考察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考察。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集体面谈、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西咸新区秦汉第四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后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各个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3.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4.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学校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应聘人员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服务电话

贺老师:029-33312980

崔老师:029-33321377

8:00-11:3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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