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起至6月3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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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莞市南城街道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南城街道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合同制教师专业对照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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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东莞市南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满足街道属公办中小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师需求,我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编制外合同制教师3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教师共317名,其中毕业生69名,社会人员248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东莞市南城街道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 被聘用者为编制外合同制教师,与用人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
2. 薪酬待遇分为以下三档:第一档是13.6万元/年(新参加工作或具有助理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第二档是18.5万元/年(具有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第三档是22万元/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以上待遇包含个人和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不含班主任津贴。在职期间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机会。
二、招聘对象
1. 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2025年1月—8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
2. 社会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25日(含)后出生;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25日(含)后出生;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6月25日(含)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见《东莞市南城街道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3.专业要求
(1)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考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层次的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2《东莞市南城街道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合同制教师专业对照表》,下同),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②职称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考生所持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
(2)岗位方向要求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大学必修课程或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不含裁判员证)等符合方向要求,并于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期间本人参赛或带队比赛取得的获奖证书需要县级及以上(含不设县、区的地级市镇街、园区)。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证。
(2)毕业生符合以下2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①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5年师范毕业生;
②已取得或通过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语文毕业生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以上2种情形的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最后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职称要求
除岗位表要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不作职称要求。
6.其他条件
语文教师毕业生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确认——统一笔试(研究生、中级职称岗位免考笔试;音乐、体育、美术、心理、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实操)——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1.网上报考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起至2025年6月30日16:00止。
2.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66。注册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网上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社会人员无学位可不提供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认证证书等);
(3)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证明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职称证书(已通过2024年度职称评审暂未取得职称证书的,提供公示文件及名单;无职称的无需提交);
(5)岗位方向要求证明材料:音乐、体育和美术等有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方向证明材料;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组成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情况,资料不齐的须在报考截止时间前进行补充,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和入职前后,考生须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按岗位要求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考试确认
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确认,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5年6月30日21:00—7月2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逾期不进行考试确认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于7月3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诚信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面试考核前或面试考核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除提交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量化评价加分的荣誉称号、获奖情况材料,所有材料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考核
音乐、体育、美术、心理、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核分实操考核、面试考核两个环节;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考核分统一笔试、面试考核两个环节;研究生岗位、中级职称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考核环节。
1.实操考核
音乐、体育、美术、心理、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根据岗位专业或方向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实操考核,考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7月5日进行。实操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实操考核达标分数为80分,考生实操考核不达80分的不计入总成绩,不能入围面试考核环节。在达标人员中,根据考生实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入围面试考核环节,不达此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考核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实操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统一笔试
除音乐、体育、美术、心理、信息技术外的教师岗位需进行统一笔试,拟定于2025年7月5日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小学教师岗位侧重考察考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初中教师岗位侧重考察考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入围面试考核环节,不达此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考核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岗位类别为研究生岗位、中级职称岗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3.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面试考核拟定于7月10-1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进行考核,该环节主要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等。考生现场备考35分钟后进行8分钟以内的试讲考核,紧接着进行3分钟以内的结构化面试。
(3)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考核达标分数为80分,考生面试考核不达80分的不计入总成绩,不能进入量化评价加分环节,不能入围体检环节。
4.量化评价加分
在面试考核达标人员中,根据考生的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方面材料进行量化评价加分,总分最高为4分。量化评价加分标准如下:
(1)荣誉称号:获地级市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加分2分;获地级市及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加分1.5分;获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加分1分;获地级市及以上教学能手加分0.5分。以上荣誉称号以最高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2)获奖情况: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加分2分;获省二等奖或地级市一等奖及以上加分1.5分;获省三等奖或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加分1分;获地级市三等奖或优秀奖及以上加分0.5分。以上获奖情况以教育、人社等行政部门,教育研究院(室)及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种教学比赛、技能专项比赛中获奖为准。以上获奖情况以最高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5.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1)总成绩(研究生、中级职称岗位)=面试考核成绩+量化评价加分得分
(2)总成绩(音体美信息心理岗位)=实操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量化评价加分得分
(3)总成绩(参加统一笔试岗位)=统一笔试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量化评价加分得分
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实操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顺序比较,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六)体检
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对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南城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或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三)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五)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六)考生应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如考生隐瞒不适合从事教师岗位的疾病,一经发现,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若招聘过程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八)本公告由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22880342,0769-22417015
东莞市南城教育网:https://ncjyw.dgjy.net
东莞南城阳光教育公众号:
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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