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1日17:00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周六)上午
附件1: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考指南.doc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15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考指南》(附件2)。
三、组织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可于2025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进行网上注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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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日(周六)上午,考点设在抚州市。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1日17:00。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三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表》(附件1)。
(1)《教育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及政策等。
(2)《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
(3)《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时事、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公文写作等。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8月上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人才网等官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人才网等官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递补。对审查阶段因不合格或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员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成绩计算。面试分值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考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如面试成绩同分,按面试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分者入闱。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的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人才网等官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聘用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岗位表》中未注明“备案制编制”的即为事业编制。此次公开招聘的备案制编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违纪违规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794-822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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