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至2025年8月1日17:00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
面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
附件1: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招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附件2:平台报名操作手册.pdf
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成功跻身于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
为更好地服务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2周岁(197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1)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2)获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基本功、评优课、教师专业素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区)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基本功、评优课、教师专业素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3.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区)级教坛新秀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基本功、评优课、教师专业素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备注:
①上述1-3条件中,骨干教师称号不含培训、进修等项目认定的称号,比赛奖项不含教学设计、实验竞赛等单项比赛。
②以上条件中要求的“职称”“称号”“荣誉”“奖项”须为报名截止前(2025年8月1日前)获得,其中“称号”“荣誉”“奖项”须为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教科院、教研室或教师发展中心颁发,且所获“职称”“称号”“荣誉”“奖项”须与所报岗位的学段、学科一致,不得跨学段、跨学科报考。暂未取得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本硕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③国内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6年2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操作详见《平台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2)。
2.报名网址: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络招聘系统,网址:。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2025年8月1日17: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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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材料上传:网络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上传材料单个文件大小不超2M,格式为PDF,须清晰、完整、位正,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如因材料不实、不全、不清晰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上传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涉及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3)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
(4)荣誉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限传三份)。
5.资格初审:2025年7月28日9:00-2025年8月2日12:00,教育局组织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6.陈述申辩: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年7月28日-8月2日9:00-17:00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681140、66681126、66681112、66681130。
7.打印《报考证》:2025年8月4日9:00-2025年8月5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络招聘系统自行打印《报考证》。《报考证》是考生笔试资格认定和组织考务安排的重要凭据,未按时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报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提供报名和打印服务。《报考证》截图或拍照的不予认定,遗失不补。
备注:如在平台报名、打印《报考证》等过程中,遇到技术类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0512-69995924(工作日9:00-17:00)。
8.岗位改报: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有效报名人数(打印《报考证》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8月6日9:00-17:00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形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笔试、试教和面试,在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各环节和要求如下: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考生须凭身份证、《报考证》进入笔试地点,具体安排将于2025年8月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2)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和结果运用: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均分超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均分低于60分时,以均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最低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试教和面试环节。
笔试合格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安排将于2025年8月10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通过笔试并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
(2)时间地点:复审时间2025年8月12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进入复审地点。具体安排见8月10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告。
(3)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试教和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前在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复审时,出示《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按系统报名上传材料顺序排序),供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
(4)有关说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试教和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试教和面试资格,被取消试教和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的考生应在8月12日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试教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5年8月14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3.试教和面试
(1)时间:2025年8月16日,考生须凭身份证和《试教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试教和面试地点,迟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将于8月14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2)形式和内容:试教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备课30分钟后进行。面试采用问答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养及专业能力。同一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面试。
试教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设60分为合格线。试教或面试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试教和面试成绩将于8月1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4.录用规则
试教和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笔试、试教、面试三项考核3:4:3的权重折算成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苏州市广济路242号苏州市体检中心(苏州市立医院北区)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等未达“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试教和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www.sip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将本人档案转至苏州工业园区,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根据“县管校聘”原则,拟录用人员岗位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或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视为弃岗,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1114。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1140、66681126、66681112、668113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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