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星期五)16: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湖北省崇阳县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湖北省崇阳县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崇阳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紧缺专业型教师、医师共23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范围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3.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2025年7月31日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证书。
5.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及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已在崇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
(6)其他影响办理录(聘)用手续的情形。
二、引进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星期五)16:00截止。报考人员填写《湖北省崇阳县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教师岗邮箱:1002413927@qq.com,报考医师岗邮箱:27362220@qq.com),教师、医师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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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回复,考生自行查收。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教师岗位在崇阳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崇阳县前进路72号)受理,报考医师岗位在崇阳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02室(崇阳县人民大道208号)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工作日受理)自报名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星期二)截止。
报名材料包括:
(1)《湖北省崇阳县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报名登记表》(word版)。
(2)与引进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者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比选、体检考察和实习
1.公开比选。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委党建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公开比选,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比例超过1:15的岗位组织笔试,进面比例1:3,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线7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组织笔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综合成绩。比选公告将于云上崇阳APP发布。
2.体检考察。比选后统一组织体检,根据比选成绩高低,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按照该岗位公开比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实习。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县委党建人才办报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引进单位实习,实习期两个月。因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实习不合格或主动离岗造成空缺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公开比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津贴。实习期满后,对实习合格并最终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补发实习期间工资缺额部分。
(四)实习期满考核
实习期满后,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考核评定,并对照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引进手续
县委党建人才办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提请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工资标准确定。
2.发放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3.发放安家费。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3万元安家补助,在岗服务3年后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
4.发放租房补贴。在服务期内,非崇阳户籍且在县城区内无房产住房的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公寓住房,若人才公寓住房无空缺,符合上述情况人才可自行租住房屋,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租房补贴,实际租金不超过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按实际租赁月份先租赁后补贴,补贴期最长3年。个人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购房并申请购房补贴的,自第一年购房补贴发放当月停发租房补贴。
5.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在崇阳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可申请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6万元购房补贴。在岗服务3年后本人提出购房补贴申请,由县财政分三年拨付。
(二)政策待遇
1.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经组织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博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跟踪培养。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三)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四)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五)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须与县委党建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崇阳县各类招聘(录),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本公告由中共崇阳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政策咨询方式:姜浩,0715-3399401
教育类岗位咨询方式:陈振兵,0715-3376345
卫生类岗位咨询方式:王文杰,0715-3688579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14:3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
1.湖北省崇阳县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2.湖北省崇阳县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中共崇阳县委党的建设和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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