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联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并将考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公示
(一)公示内容: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附件10)。
(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12日。
(三)联系电话:
1.商丘市市直 3289815 3250598
2.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667077
3.商丘市梁园区 2276553
4.商丘市睢阳区 6061939
5.永城市 2718067
6.虞城县 4190139
7.柘城县 3158255
8.宁陵县 7826058
9.睢县 8112663
10.民权县 8580258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组织实施
应试人员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
(二)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公开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其他考察不合格的,应明确相应理由和依据。
(三)注意事项
1.考察对象须配合考察组如实填写《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考察表》(附件11),提交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和个人征信情况,同时提前查询个人档案存放单位并告知考察组。
2.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学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到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档案符合要求的并提档)。考生在考察规定期限内,无故未向考察组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档案材料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变更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4.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考察对象没有按时提交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三、考察时限要求
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结果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附件1: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市直单位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3: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梁园区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4: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睢阳区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5: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永城市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6: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虞城县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7: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柘城县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8: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宁陵县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9: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睢县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10: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民权县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11: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考察表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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