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1日9:00至10月9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0:00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成都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邛崃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具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人员;
9.现役军人,2027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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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邛崃市教育系统2025“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现场宣讲场次
1.西南大学专场
时间:2025年9月21日9:00-13:00;
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第三运动场)。
2.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专场
时间:2025年9月27日9:00-12: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师大海淀校区京师广场)。
五、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栏目(网址:https://www.rc114.com/pta),进入“邛崃市教育系统2025“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1日9:00至10月9日17:00。
应聘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本次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10月11日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0:00登录成都人才网(网址:https://www.rc114.com/pta)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2.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下查阅或下载。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和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邛崃市公开考核招聘笔试所有参考人员平均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及岗位排名于2025年10月27日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如有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于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聘用依据。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邛崃市教育局、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的聘用单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6.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8767177(邛崃市教育局)
028-88791289(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2811179。(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3.纪律监督电话:
028-88762006(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邛崃市教育局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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