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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2人)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28 18:20:37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7: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相关《招聘院校名单》

附件4: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汇总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25年辽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毕业年度:2024、2025、2026年之一。

2.毕业生范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体育教师岗位招聘范围扩展至相关的体育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上院校名单详见(附件3)。岗位需求表中的01岗、02岗、03岗、04岗、05岗、06岗招聘院校扩展至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注:本公告招聘范围均不含本科阶段学历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辅修的第二学历及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

7.2024年、2025年毕业生须具备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毕业生允许报考,且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读且非2026年毕业在校生的;

6.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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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ang.gov.cn)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7:00(以我方接收报名电子邮件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附件2: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汇总表》(附件4),其中《附件2: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要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汇总表》所填写内容要与报名资格审查表内容相一致,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EXCEL文档。以上两个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gkzpxx@163.com,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受理。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将纳入辽阳市教育系统招聘“黑名单”。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三)考试考核

1.符合招聘条件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满分为150分。笔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岗位用人需求数量的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多人成绩并列情况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本科生与研究生同场面试,面试相关要求与研究生一致。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条件,不带入下一轮面试成绩。

2.符合招聘条件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面试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如招聘岗位实到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招聘岗位实到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面试要求:

①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聘用资格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取消签约资格。

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附件2:2025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6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需携带: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

③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五)现场签约

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如有弃权者,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商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核查岗位所需证件是否齐全,在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证件真伪,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商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聘用

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身份,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招聘全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报到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签订招聘协议后,应聘人员应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招聘程序,如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拒不配合报到的视为违约。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市教育局:0419-3667715

辽阳市教育局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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