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9:00至11月8日12:00
1.2025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2.2025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世界大学排名三大榜单前50位高校名单
4.39所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
5.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6.国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
7.综合考评排名证明
8.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中学等15所学校拟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23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具体见附件1。其中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资格审查详见《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8)。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1.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院校(世界大学排名三大榜单(QS、THE、U.S.News))(详见附件3)。国(境)内外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大学阶段为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2026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2026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毕业生;
3.2026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39所重点高校(见附件4)本科毕业生;
4.2026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5.2026届“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5,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本科毕业生;
6.2026届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精英班”本科毕业生,“精英班”为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湖州师范学院胡瑗班、台州学院卓越班;
7.2026届国内音体美专业院校(见附件6)音乐、体育、美术本科毕业生,且个人专业特长获省级专业比赛(不含团队比赛)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或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本专业前3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7);
8.2026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每学年限计一次);或担任班级正班长(或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或校级学生会正副主席)一年及以上,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校级三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不含艺术、体育类),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校级三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前6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其中报考C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60%);
9.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见附件8)毕业生允许报考职高建筑技术、儿童康复岗位;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4、9其中一条及以上的不限户籍,资格条件第5、6、7、8必须为苍南户籍(生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
3.各类“荣誉证书”、干部任职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获得时间截止为选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其中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可提供推荐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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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预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对象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预报名自2025年10月30日9:00开始,至11月8日12:00截止。
(2)报名网址:http://cnjszp.cncn.gov.cn
(3)预报名后自动生成报名表,仅网上预报名而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对象按放弃资格论处。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11月5日(周三)8:30-12:00温州专场招聘会苍南报名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②11月8日(周六)8:30-12:00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场双选会苍南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
(2)报名材料:
①《2025年秋季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网络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或使用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师范类证明材料。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⑦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课(体育<篮球>方向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考核对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若同一岗位参加考核对象超20人(不含)的,则先组织专家组与考生面谈,确定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面谈有关要求说明另外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计划数在2个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不得列为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试课(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分数×40%+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分数×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根据考核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遇考核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1试课<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3.学位高者先;4.年龄小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遇综合考核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选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予调动。
四、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符合我县人才待遇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后续有关此次选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本科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后违约的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内未经单位同意提前离职的对象,将上报有关部行人名门纳入失信被执单,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到我县教育系统内各学校任教。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58278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77-64751553苍南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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