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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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
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
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师和专业人才,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2017年共计划招聘110名教师和专业人才。其中高中教师33名、职业中专专业人才5名,
乡镇初中教师22名、小学教师23名(其中村联校教师8名,完小教师15名)、幼儿教师27名。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
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笔试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
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此科目招聘计划,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
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包括笔试前初审、面试前复审,考核时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
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①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1∶2的,
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低面试分数。
③对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
(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低面试分数。
(1)体检。按照1:1的比例,分类别分科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考生在校学习、工作、生活表现,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
考核对象需填写《2017年衡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择校。分类别分科目进行。高中教师先由研究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选择学校,然后由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选择学校。
乡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和专业人才岗位分类别分科目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东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此次聘用
的教师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向阳幼儿园的教师暂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内公办幼儿园或小学支教。
(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
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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