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0: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2025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师校园招聘报名委托书.docx
为缓解我县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促进教师结构更加合理化,积极应对中、高考改革需求,加强教学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2023、2024年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69人,详见《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7.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能按期报到;
8.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岗位条件
详见《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到的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审核、认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www.bx.gov.cn)及部分省内师范院校官网发布,具体详见《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咨询电话: 024-46829466(教育局);024-46826628(人社局)。
(二)报名
1.报名准备
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应届考生要提前准备好“三方协议”,以备录用后签订。
2.网上预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通过扫描下方小程序进行网上预报名。网报信息要与纸质《报名表》信息严格一致。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网络报名入口)
注:网上预报名后没有接到信息反馈的可直接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
有意向应聘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2:00到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一楼 102教室参加招聘会,并在会后进行现场报名,网络预报名考生也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日下午5:00。
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装订要求如下:
(1)《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附件2)(彩色照片,彩印或粘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或相关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毕业生提供);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2024届毕业生提供);
(6)2025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
(7)未就业证明或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3、2024届毕业生自行提供,无模板);
(8)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被委托人联系电话)、《2025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师校园招聘报名委托书》(附件5)。
装订要求:按照以上顺序将各项材料排好,在左上角用订书器装订,原件同样按上述顺序排好,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核验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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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按照学段和学科设置岗位计划,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只报岗位不报学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信息以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为准,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报名成功;
(3)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报名表》;
(4)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负其责;
(5)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削减或取消岗位按岗位计划表中由后向前的顺序确定。
五、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区分学段。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10:00。
笔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资格审查后的笔试通知为准。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8:00前进入笔试考场,自备笔试所需用品。未按时参加笔试者,按弃权处理。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七、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或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选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八、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70分,问题答辩3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地点及时间:沈阳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微信或者电话方式通知。
(一)面试内容
1.模拟上课(70分)
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及上课内容提前准备30分钟,然后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
2.问题答辩(30分)
考生根据考官所提出的问题作答,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教育认知等方面,时间限制为3分钟。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问题答辩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九、选择学校
(一)确定选择学校人员及选择学校顺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择学校人员及选择学校顺序。
选择学校人员名单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因考生放弃选择学校出现的空缺,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注意事项
考生报考的岗位涉及多家招聘单位的,需要进入选择学校环节。报考只有1家招聘单位的岗位的考生,不需要选择学校。
十、签约
选择学校成功的考生确定为签约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审阅签约考生填报就业协议书,并解答签约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若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签署三方协议后,违约方需对违约承担责任,如考生违约,用人单位将违约情况通报所在院校。
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重新选岗)。
十一、体检
签约成功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要求等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全额事业编制(高中、中职岗位为非义务教育编制,其他岗位为义务教育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5号)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十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五、其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权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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