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6日17:00
附件1 赣州市2025年“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师资优质均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4〕20号)等要求,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现组织赣州市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赣州市2025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江西省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认定以《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4〕20号)中下发的《江西省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信息表》中所学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8.不属于江西省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的或已解除履约任教协议的。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6日17: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将《赣州市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签字扫描件以“应聘县(市、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shijiaoke83914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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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县(市、区)或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赣州市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资格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1.时间:6月4日-6月6日
2.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体局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手写签字的《赣州市2025年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1份,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签字和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就读院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官网发布。
(三)面试考核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对招聘县(市、区)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面试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和专业素养。试讲使用教材为现行赣州市高中一年级教材(详见附件3)。具体内容由本岗位抽签号1号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
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招聘县(市、区)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入闱和调剂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县(市、区)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产成的缺额,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计划,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合格的人员在8月31日前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聘用对象在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规定,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对录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毕业生在有关县(市、区)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797-8991499
(二)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1500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赣州市教育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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