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至2025年6月10日17时
缴费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至2025年6月13日17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14日13:30至6月15日9:30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0:30
附件:
1.2025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2.岗位资格条件分类
3.2025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瑞人社〔2025〕46号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用人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5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岗位与名额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温州市户籍或籍贯,瑞安高考生源户籍放宽至全国户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2024年9月1日以来,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具体岗位与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资格条件分类》(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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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要求
(一)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5年6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5年6月3日。
(三)截止到2025年6月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5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五)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s://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2025年6月1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2025年6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2025年6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计划数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6月14日13:30—6月15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数2名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并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予以入围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资格。
(1)《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A类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提供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符合B类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予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的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时,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的,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3)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5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并提供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备课时限90分钟,上课时限4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出现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各种原因导致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B类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A类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7年7月31日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的编制暂时落实在瑞安中学,工作岗位在瑞安中学华峰校区,今后如涉及人员分流的,须无条件按分流政策执行。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新岗位。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6月3日上午11:00前(逾时不再受理)到瑞安中学办公室(瑞安市锦湖街道瑞湖路398号勤耕楼501室),书面申请增加报考专业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对可以增加的专业须及时提出增补意见,经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予以增加并公告。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浙江省瑞安中学办公室0577-65679888、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监督举报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0577-65890963、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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