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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81人)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5-06-05 17:10:54

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至6月17日下午5: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9时起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2日(星期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韶关市浈江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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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和2025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8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81名,岗位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5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1)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2)属于韶关市户籍、兵源地、安置地的退役军人。

浈江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退役军人放宽至36周岁,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在编在职人员近两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11.近三年在浈江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获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聘用人员,经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青年人才”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5:30(报名截至资格初审结束前,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参加考试资格进行审核。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韶关市浈江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须本人手写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以下三种材料:①成绩单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③“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附件4)。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以下两种材料的其中一种:①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②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未注明学科的,需同时上传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退役军人报考专项招聘岗位和年龄需放宽至36周岁的,需提供相关退役军人证件及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浈江区+A2025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按材料顺序扫描形成一个清晰的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四)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对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节假日不审核)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考生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5年6月18日下午5:30前按照初审意见补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不补充材料和补充材料后仍然有欠缺的考生,则报名不成功。补充材料每人仅限1次。请考生上传报名材料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

(五)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9:00时起至6月19日下午5: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5年6月21日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由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是否具有报名资格。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5.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学历、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供相关的证书、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的,视同未报名处理,责任自负。

6.报名时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如未能按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8.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考试时间:2025年6月22日(星期日)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同时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看。

5.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考生须按规定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资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相应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现场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被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2.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除证明类材料收取原件外,其余个人信息类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审查时发现隐瞒不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自行密切留意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放弃面试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在编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浈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工作咨询电话:0751-89172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98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三、其他

(一)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聘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前,报考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五)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为准。考生因查看其他机构或个人发布、转载的公告导致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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