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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250人)
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5-06-16 16:49:51

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附件1:2025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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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区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澄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澄海区是全国著名侨乡之一,是红头船的故乡,是全国闻名的玩具工艺、毛织服装生产基地、玩具礼品出口基地。澄海向来崇文重教,兴学育才,蔚然成风,文化积淀厚重,教育基础扎实。澄海区全方位落实区委“强学”战略,推动基础教育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互联网环境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等荣誉称号。目前,澄海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名额、岗位

202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250名,其中中职教师6名,中小学教师244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类别及资格要求

1.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其他应聘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等)

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考生类别要求

1.应届毕业生岗位面向以下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非在职)的2025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非在职)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

(3)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3日(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能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2.2025届部属师范生专项岗位面向的招聘对象

仅限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的,即为1989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关于学历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不限”的,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3.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且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环节均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ch/)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stchzpjs2025),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登录时注意保存账号、密码,真实、准确、全面填写信息。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澄海区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日9:00至2025年7月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3)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知识和应用。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岗位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B卷,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使用A卷。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五)资格复审

澄海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的人员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澄海区教育局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澄海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澄海区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将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不指定教材,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

3.面试成绩于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澄海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澄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在指定医院范围内进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澄海区教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规定执行。

(九)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澄海区教育局书面申辩,澄海区教育局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澄海区教育局提出异议,澄海区教育局会及时依法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办理入职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澄海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公告)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754-85833127。

附件:1.2025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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