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6日下午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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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口市第四中学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教育引才力度,结合学校发展和2025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口市第四中学是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创办于1958年,2016年被评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学校现分为初、高中两个校区。高中部坐落在美苑路,占地面积28014平方米,建筑面积31969平方米。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300余人,其中省级骨干校长1名,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143人,省市骨干教师70余人,是海口市目前规模最大的市直属中学之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初、高中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初中教师1名、高中教师2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第四中学2025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高中教师要求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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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及资格评审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公告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向全国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告。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26日下午17时。
(二)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以pdf形式上传)
1.《海口市第四中学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
2.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1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附件3承诺书);
5.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余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附件3承诺书);
6.毕业生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7.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2个阶段的成绩单);
8.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的备案表或者报告)
10.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nhksdszx@163.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
1.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审查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202大会议室;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
2.所需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3.注意事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当日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公众号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请考生在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其它市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市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6)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考试
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
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2)笔试内容: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情况,分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第四中学公众号公布。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学实践能力等。考评方式为现场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现场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第四中学公众号公布。
3.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拟聘人选。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按照1:1确定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 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毕业报道、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第四中学办公室报到,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心理测试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须在网上完成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3.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
(九)本方案由海口市第四中学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
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苑路15号。
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312059,吴老师13322039915,李老师18976083739
监督电话:0898-6532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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