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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长沙宁乡市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公告(4人)
宁乡人才 2025-06-24 15:48:34

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7: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宁乡市2022—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宁人才发〔2023〕4号)精神,宁乡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引进4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充实到市直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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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具有不低于所报学段且与所报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5.不得报考引进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宁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签约、体检(含涉毒筛查)、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告及有关公开引进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

1.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7:00

3. 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 — “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n)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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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按如下要求进行:

(1)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近期清晰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原件照片(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照片)。

(5)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6)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7)报考初中音乐(舞蹈)教师岗位需提供舞蹈专长方面的资料照片。

4. 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

5.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0:00至7月2日12:00。请考生在2025年6月25日10:00至7月2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四)综合能力评价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参加综合能力评价,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综合能力评价得分,按照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不高于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宁乡人才网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综合能力评价相关要求将在宁乡人才网另行通知,评价结果仅作为入围资格复审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考生可于6月25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前,登录宁乡人才网报名入口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考核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试教相结合的形式。

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及时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成绩合成:按笔试占30%、试教占70%合成总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分值的50%,试教分为100分,试教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签约

以岗位引进计划数为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先)。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签约,签约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含涉毒筛查)

签约考生由宁乡市教育局和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含涉毒筛查),体检时间为2025年暑期。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环节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不进行递补。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教育局,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所需证书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三人才管理

(一)服务年限及考核管理。本次引进对象统一在2025年秋季学期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试用期为1年,在宁乡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者,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培养管理及成长渠道。本次引进的教育人才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市学科名师工作室成员,择优选拔担任中小学中层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择优比选或提拔为中小学校领导干部。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参加本次引进相关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本次引进各项程序的,视作放弃。

(二)咨询服务、纪检监督电话:

1. 政策与考务咨询:

宁乡市教育人才中心 0731—81800230。

2. 行政监督指导: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8980721。

3. 报名技术支持:

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31—87899568。

4.纪检监督电话:

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980958;

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1800278。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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