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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公告(81人)
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5-06-27 16:39:52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下午5:00止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4: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docx

附件5: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模板).doc

附件6: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毕业情况说明(模板).docx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集聚人才的政策要求,结合大洼区教育工作实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9号)、《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辽教通﹝2025﹞81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中小学教师81人,其中:初中教师56人,小学教师25人。

初中招聘学科及数量:语文8人、数学10人、英语5人、物理7人、化学4人、道德与法治4人、历史4人、地理4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1人、心理健康1人。

小学招聘学科及数量: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2人、体育6人、音乐2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2023年6月—2025年7月)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须具有同学段及以上学科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即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4)。

6.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④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在职人员;

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方式。邮箱:dwqjyjzp@126.com;邮件统一命名:报考学校+招聘岗位+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其中,附件3《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为Excel格式)。简历筛查和资格审查后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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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PDF格式,见附件2)、《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3);

(2)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3)个人简历(须包括自然情况,如有本人荣誉、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以及政治面貌、社会实践经验等内容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PDF格式);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就读院校开具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毕业情况说明》(附件5)

(5)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附件6)

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上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4)。

4.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410,监督电话:0427-3530406

5.报名规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对照《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原则上应聘同一岗位要达到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教师资格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

四、考试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参加考试。

1.面试。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试讲、答辩等环节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教师应有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2.笔试。按招聘计划1:1比例进行笔试,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测查教师基本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五、签约

签约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

六、资格复审

已签约人员2025年毕业后,由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洼区教育局、招聘单位对签约人员应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签约人员若不能按时取得公告要求的各项证书,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因签约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七、体检、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1.体检。已签约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涉罪信息查询。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因体检、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若该岗位无人递补,按同学段、同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等要求和程序同上。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校园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工作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编制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视为应聘人员违约。

5.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进行报到。报到时,须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等。如拟聘用人员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拟聘用人员违约,拟聘用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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