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17:00期间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1.东莞市凤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2.东莞市凤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3.东莞市凤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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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公办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临聘教师13名,主要从事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学、带班等工作,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东莞市凤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获聘人员为编外临聘教师,与用人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合同期满经考核通过者可续签,薪酬待遇按照《凤岗镇公办幼儿园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资格报名凤岗镇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的其他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1)临聘教师岗位一般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2)曾在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比赛中获奖或曾获地级市及以上个人荣誉或称号的,或在东莞市公办幼儿园任职期间获所在镇街优秀教师或以上个人荣誉的,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
2.学历与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详见《岗位表》;若专业不符,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报名岗位专业相符,可视同专业相符。
3.教师资格证要求
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相对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和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报名条件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即日起至2025年8月5日17:00期间,报名材料以“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形式命名[如:幼儿教师(2)张三毕业证],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压缩包以“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如:幼儿教师(2)张三],发送至指定邮箱:fgjy82527662@163.com。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报名材料
(1)《东莞市凤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东莞市凤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信息表》(附件3);
(3)应聘本人5分钟以内个人教学展示视频,禁止在视频中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不得穿制服、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或佩戴特殊饰物,不得出现特殊场所、标记等,视频大小限制在200M以内;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下载。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书面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7)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报名岗位专业相符,可视同专业相符,用职称专业报名的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8)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和入职前后,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按岗位要求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三)视频评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教学展示视频进行统一评审。视频评审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根据应聘人员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标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达标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视频评审结果将于8月上旬在“凤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入围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开展入围面试应聘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凤岗镇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能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并携带原件给工作人员核验):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打印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下载。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打印件);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和承诺书);
(4)用职称专业报名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相对应的初级或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暂未获取职称证需提供职称通过公示的证明和书面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职称);
(5)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造假行为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通报应聘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须书面承诺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面试
面试计划安排在2025年8月上旬进行,考点设在凤岗镇内,具体时间、考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形式为现场试讲和才艺展示,应聘人员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6分钟,才艺展示1分钟。应聘人员在面试各环节均不能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视频评审成绩是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
在总成绩达标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按照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七)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对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和“凤岗教育”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达标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需接受公办幼儿园调剂安排,拒绝则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9-82527662。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东莞市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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