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至8日17:00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我县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初中人事代理教师17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民办学校初中教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上,到50周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须满15年以上。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民办学校初中教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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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4日通过“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
http://106.119.166.66:6500/i-35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至8日17:00。
3.审核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至8日24:00。
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公告要求,按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面试测评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可增加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根据笔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按《准考证》为准。
3.根据面试成绩(增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面试成绩较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对上述条件相同应聘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查验证件、证书和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录取资格,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人员参照现有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不占任何编制,由巨鹿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巨鹿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拨付教育局,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种保险。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巨鹿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9-4326038
巨鹿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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