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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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公开招聘教师12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温江中学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西段398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中学校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128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初中、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燎原职业技术学校 (成都市温江区综合高级中学)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星艺大道90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技术技能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科创中学校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温江区清泰路1999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菁才中学校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温江区审是路1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初中、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科兴路东段666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初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踏水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绿园路195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初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春江北路568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初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中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城武街127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初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温江中学实验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文武路201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初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实验中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林泉北路196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初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东大街第一小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迎晖路166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实验小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花径街99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小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安阜街50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小学校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皇姑路81号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 对小学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若为外省籍公费师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跨省到四川就业)。
2.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2025年9月21日,报名第一日);
(8)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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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71个岗位共计128名教师,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四、现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西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5年9月21日09:00-13:00
地点:西南大学(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 2号)第三运动场
(二)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5年9月27日09:00-12: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号)京师广场
(三)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5年10月18日09:00-13: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本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的岗位和人数,将根据前一场专场招聘会的招聘情况进行调整,于公布前一场专场招聘会签约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成绩时,一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报名,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高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包含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高校开具的,包含就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翻译件各1份〕。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
4.个人自荐材料;
5.本人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通过现场审查材料的方式,根据报名材料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两轮进行。
1.第一轮面试考核
(1)第一轮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考核入围比例时,考核正常进行。
(2)第一轮面试考核方式
第一轮面试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师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照进入第二轮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时末位并列的情况,则并列进入。若同一岗位第一轮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则参加第一轮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仅作为进入第二轮面试考核的人员筛选。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当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2.第二轮面试考核
(1)第二轮面试考核开考比例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核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考核入围比例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2)第二轮面试方式
第二轮面试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及面试答辩,其中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信息科技教师岗位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信息科技教师岗位第二轮面试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面试答辩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面试答辩成绩满分1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分;其余岗位第二轮面试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面试答辩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面试答辩成绩满分30分。
3.面试考核成绩计算
面试考核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100%。
本次面试考核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及签约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出现同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和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考核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该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签约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
已毕业的签约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未毕业的签约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件,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原件校验通过后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相关事宜,与面试考核成绩一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缺额,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缺额,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跨区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028-690630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2789902。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2025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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