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上报名:2025年9月12日9:00—9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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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西南大学专场)
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北京师范大学专场)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统一安排部署,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90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符合《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部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90名教师岗位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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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
2025年9月12日9:00—9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填报。
2.现场报名
(1)西南大学
报名时间:9月21日9:00—13: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三运动场
(2)北京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9月27日9:00—12:00
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广场
(3)华中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10月18日9:00—13:00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同步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进行填报,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为准。
各专场招聘结束后,空缺岗位均纳入下一专场招聘。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各场次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登录“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告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及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至“其他印证材料”栏。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置顶栏查阅。
(四)资格初审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岗位调整
若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最后一场招聘活动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专栏,下同)发布。
四、初选
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初选。初选地点及方式为各招聘场次现场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学科素养和语言表达等。根据初选结果,各招聘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时间及地点: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所需资料: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202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应于毕业前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递补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初选、面试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二)方式及内容
1.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综合情况。
(三)成绩计算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考核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四)成绩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全部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现场面试(面试方式为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在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验证审核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通过后,确定为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在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对象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察对象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三)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办理跨区调(流)动。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85816360(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成都市双流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583200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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