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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赴高校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公告(400人)
惠城区教育局 2025-10-15 09:07:24

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7:00

笔试时间:详见公告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附件1:惠州市惠城区2025年赴高校招聘编内教师岗位表.pdf

2.附件2: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专业目录.pdf

3.附件3: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pdf

4.附件4:2025年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招聘编内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者承诺书.doc

5.附件5: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docx

6.附件6:惠州市惠城区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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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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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25年11月至12月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400名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00人,其中初中教师328人,小学教师7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招聘对象: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广东生源),即于2025 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即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即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大学期间(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或教育类,且本科所学专业、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以及与岗位要求相符合的学历及专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通过教师岗位入职背景审查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即为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拟聘用的应聘者应于2026年5月—7月到惠州市惠城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选择1个月进行岗位实践。聘用后签订在惠州市惠城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招聘程序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签订《协议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签订《协议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考点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考点选择:考试设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6个考点,计划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顺序组织考试,网上报名时应聘者可就近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国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并签订承诺书,并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报名提交成功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需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做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只有确认参加考试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开放准考证打印时间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考点:2025年11月29日上午9:00;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5日上午9:00;

3.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

4.陕西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19日上午9:00;

5.江西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26日上午9:00;

6.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考点:2025年11月1日;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8日;

(3)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15日;

(4)陕西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22日;

(5)江西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1月29日;

(6)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2月6日;

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及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核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结束的当天内进行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和考点高校就业网有关公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2.急需紧缺人才岗位: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2025年12月6日—7日(详细有关事项将于2025年12月5日前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请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根据各学科岗位的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分两种形式进行:

形式一:50人以下,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的“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形式二:50人以上采取“履职能力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总成绩=“履职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履职能力测试”“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履职能力测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应聘者“履职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试讲”。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和考点高校就业网有关公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进入体检环节应聘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者排前;若试讲成绩又相同,则以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试讲,再次试讲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惠城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者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应聘者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应聘者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应聘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九)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该岗位进入面试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毕业生,均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七、本方案由惠城区2025年赴高校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752-2677319。

惠城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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