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0月22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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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人才队伍,加快建设现代化秀美新通山,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若干措施(试行)》(咸人才办发〔2022〕1号)及《通山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措施(试行)》(通组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通山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或QS排名前1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工作期间受到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已在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并由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0月22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相关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通山县政府大楼8010室。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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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包括:
(1)《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3日
(1)引进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体检递补,如无人可递补,该岗位招聘程序自动终止。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通山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三、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其它各项人才补贴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2.安家补贴。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8万元;安家补贴分2次发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发放50%,试用期满后发放50%)。
3.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14.4万元(分3年发放,4000元/月)。
4.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通山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并办理入户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发放2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从购房年度起分3年发放。
(二)岗位管理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考虑。
(四)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五)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于服务期内未经协商自行离开的引进人员,将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所发人才引进各类补贴;在服务期内,考取省级及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高层次人才,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为违约。
本公告由中共通山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288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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