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3月4日,记者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期间稳就业决策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创新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来潍,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潍大学生对接引才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做好人才引进、创业扶持以及强师惠师工作。
根据通知,要积极向因疫情在家等待的大学生和优秀人才讲好潍坊故事,传播好城市形象,增强潍坊引才聚才留才吸引力和竞争力。举办线上人才政策“培训班”,就新形势新要求下的人才强市部署精神、就业创业政策和人才工作要点等对有关负责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详细解读,确保100%知晓率。成立人才政策专家团队,通过线上或电话方式为咨询人员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将人才政策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到位。
当前正是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本次对接引才活动采取网络、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一律不得组织聚集性、面对面推介和引才活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做好统筹安排,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将本校毕业的现就读大一、大二、大三、大四以及研一、研二、研三以及博士在读的学生分门别类列出清单,将大四和研三学生及在读博士生作为重点,分解到人,确保全员对接联系一遍,并做好相关记录。
根据对接联系情况,充分挖掘各级各类学校校友资源,以高中段学校为重点,全面摸清底子,分类分区域联系,建立完善校友资源库。要以“双一流”院校(学科)大学本科生、全日制硕士以上学生以及省内重点师范类院校学生为主,充分利用各类招聘网站、公益短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鼓励采取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新媒体方式开展招聘,努力为就业人才提供网上应聘、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的一站式招聘服务。
潍坊市大学生扶持和强师惠师政策
NO.1 生活补助政策
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政策。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长2年。
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政策。对企业及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
本科毕业生生活补助政策。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面向重点高校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基层锻炼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1500元、500元生活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生,一次性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安家时支付)。
NO.2 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见习补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见习期3-12个月,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职能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初级工1000元每人、中级工1200元每人、高级工1400元每人、创业培训16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将补贴标准提高至90%。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长不超过2年。
“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等工作,在岗期间缴纳保险,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NO.3 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给予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2000元的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含技校、职业中专)毕业生,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山东半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政策。注册时间42个月以内的企业及有创业能力的自然人入驻山东半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企业,可享受2.5年房租免费,并享受创业中心搭建的一站式综合柜员服务、保姆式专业公司服务、下沉式暖心联企服务、共享式资源链接服务、线上式全程跟踪服务“五位一体”孵化服务。
创业典型人物奖励。根据大赛获奖情况,给予“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每人奖金3万元,“潍坊市大学生优秀创业者”每人奖金1万元。
NO.4 强师惠师重点政策
加大教师引进力度。建立教师引进“退补相当”机制。每年12月份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下达年度教师引进基准数量,以较大权重纳入县市区年度教育综合督导指标,确保专任教师补充计划有效落实。落实农村中小学5%机动编制政策,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学科教师。实施市区优质师资扩增计划,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年内面向“双一流”高校(学科)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引进优质师资300名。
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生均每年100元标准核增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班级管理团队激励经费按照公办高中每班每月700元保障,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每班每月500元保障,公办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按照省定普通高中生师编制比例核编教师总数25%、以及同校教师上年度人均工资额,按“选课走班、分层教学”改革实效等要素,核定教师超工作量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实行二次分配。将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根据公办小学班级数,按照每班每个工作日20元、全年200个工作日标准足额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落实教师职称竞聘有关政策。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实行“一校一方案”,经全体教职工85%以上满意度通过后实施。中级职称实行审核公示备案制度,高级职称以学校自主排名为依据。全面实行教师岗位分级竞聘制度。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岗位可贯通使用。在农村学校工作符合评审条件的中小学教师,任教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任教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任教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平台。实施乡村青年教师安居工程。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推进乡村青年教师安居工程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乡村学校新进教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青年教师成长联盟机制,通过读书分享会、座谈会、专题辅导等方式,加速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全面提升育人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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