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全国招教
第十二章 管理公文
考点 95-行政监督的主体
政党监督,即指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权力机关的监督,即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社会监督,即社会团体、新闻媒介、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对自身的监督。
考点 96-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商洽函
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谈人事调动、联系参观学习、邀请讲学或指导业务等事宜。
2.询问答复函
用于对处理公务中不明确的问题提出咨询和给予答复,没有固定的行文方向,有无隶属关系均可使用。
3.求批审批函
用于向无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提出请求批准的事项或者主管部门答复审批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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