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9月27日9:00-10:30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成都市新津区“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5年成都市新津区“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赴高校考核招聘教师3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教师,考核招聘教师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津区教师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3名。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由成都市新津区教师管理中心代为招聘,到岗后统一安排到公办中学使用。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国(境)外2025年、2026年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9月1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最终报考以现场报名为准。考生须先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25年成都市新津区“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请扫描文末的“二维码”进行填报(详见公告“六、温馨提示”)。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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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京师广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9月27日9:00-10:30
(二)现场审核
报名者需提交纸质版《2025年成都市新津区“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报名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国(境)外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仅针对已完成人员);国(境)外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境)外就读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考生提交的现场审核材料,结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招聘
本次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素养考核,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办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7日,地点待定。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以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且不高于5:1,达不到2:1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办理。
参加面试人员需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加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进行公布。
(四)签订三方协议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签订三方协议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国<境>外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人员)直接进入体检。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后统一组织体检。因未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规则下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七)聘用及报到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1.拟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予办理调出区外手续或出具同意报考区外机关事业单位证明。
2.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按照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符合条件的还享受我区相关人才待遇。
五、纪律监督及其他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481848(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六、温馨提示
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统一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s://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上公布。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流程的,责任自负。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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