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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南京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3人)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14 17:37:47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6: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南京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南京技师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及南京技师学院网站(www.njjsxy.com)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京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2日后出生);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南京技师学院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4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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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报名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 njjsxy2009@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

3. 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4)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业绩成果扫描件。包括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管理业绩等情况和主要论著目录(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起止页及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收录截图,著作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和版权页,项目需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15日9:00至2025年10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学院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箱方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确认信息。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9:00-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9:00-17:00。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5年11月1日9:00-16: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7026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南京技师学院陈述申辩。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考核。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南京技师学院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采取试讲、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试讲:采取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综合评议:采取业绩成果考核和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养及教科研综合情况等。

考核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体检、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试讲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南京技师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12、85796602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3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技师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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