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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遂宁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82人公告(含教师岗91人)
遂宁人社局 2025-10-14 18:37:15

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00至11月6日下午18: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遂宁市2025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申请减免报名费用须知

因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开展2025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8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91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9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遂宁市2025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等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197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在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基础上再放宽2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条件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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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相关事宜

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一个岗位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及网址

应聘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0:00至11月6日下午18:00,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二)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予以找回)。应聘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2025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温馨提示:

1.请应聘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应聘人员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3.应聘人员应选择与自身条件符合岗位报考,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保持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有关机关换领或补办。

4.本次考核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试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以及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及考核招聘有关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及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背景头像1寸证件照)。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请准备以下资料(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1.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2.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近1个月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温馨提示

1.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学位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主要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的翻译材料。

2.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可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应聘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人员提供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4.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由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7日17:00。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信息,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按照《申请减免报名费用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五)打印报名表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1月21日9:00-12:00,14: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

(1)市本级事业单位: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2102室)。

(2)船山区事业单位: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46号)。

(3)安居区事业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遂宁市安居区两中心五馆旁边人社大楼)。

(4)射洪市事业单位: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射洪市同仁路141号)。

(5)蓬溪县事业单位: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7室(蓬溪县迎宾大道96号)。

(6)大英县事业单位: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大英县天星大道政务服务大楼5楼)。

(7)遂宁经开区事业单位: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学术报告厅(遂宁市船山区北兴街888号)。

(8)河东新区事业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1楼会议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

温馨提示:

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带上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2.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当场在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处领取《考核通知书》;

4.面试资格审查如需要延期或变更地址,将提前发布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公示公告”专栏。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以《考核通知书》为准。考核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将安排在面试资格审查后1—2天,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须知。考核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考核实施。按分级负责的方式分别由市本级、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及进入体检的人员;如遇考核总成绩相同且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额,由主管部门组织加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六)签订意向协议。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意向协议。签订意向协议过程中或签订意向协议后至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签约。除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外,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递补应聘人员签约。如招聘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不签约人员。

签订意向协议后,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于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表》。

(三)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县(市、区)、市直园区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公示结束之日起算2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聘用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落实人才政策。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市,其中,考核招聘到县(市、区、市直园区)事业单位的,3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市、区、市直园区);考核招聘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请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公告解释与咨询

(一)招聘政策和程序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人才政策由各地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三)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25-298842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25-5808900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0825-2254903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185122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0825-8667811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8665378

中共射洪市委组织部

0825-6183064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6191010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

0825-5429029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1508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0825-7852072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7823101

遂宁市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825-2213663

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文体旅游商务局

0825-2922978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25-2255135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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