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8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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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x
附件4:国(境)外QS2025年 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xlsx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随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随办电发〔2016〕33号),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85名,具体引才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引进,可不受岗位招聘计划和用人单位空编限制,报考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研究同意,按实际情况使用事业编制。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当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岗位表》,计算办法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
8.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等;报名条件要求为重点高校的是指重点高校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海外重点院校为国(境)外QS排名前100名大学(2025年版)。(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3和附件4)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
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随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有关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到相关高校开展现场宣传。报名人员可登录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http://bm.gd-pa.cn/dzsys/sxzp)、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随县人民政府站(http://www.zgsuixian.gov.cn)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 (http://bm.gd-pa.cn/dzsys/sxzp)进行。
报名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开始至11月8日下午17:00结束,报名窗口于11月8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上午9:00开始至11月14日下午17:00,已确认报名人员登录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http://bm.gd-pa.cn/dzsys/sxz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随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明确各岗位招录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后,在提交申请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报考的职位及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简历、身体状况等重要信息,不得隐瞒、虚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相关信息可咨询各招录单位。如考生不填写、错误填写或弄虚作假、隐瞒本人上述重要信息,视同为不诚信参加考试,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应聘人员与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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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同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根据岗位要求重报或改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同步将资格初审不合格原因告知考生。11月8日下午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名资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解释。
4、资格复审。笔试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即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及能否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复核。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原件(在报名系统内打印);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简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他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届时将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发现考生报名弄虚作假,或不诚信报名参考的,取消其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可向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整申请,经核准后通过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三)考试方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人选。用人单位与博士研究生双方经面谈无异议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按照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三类设考,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将在随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3、笔试成绩。笔试划定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引进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并公布调整情况。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除教师岗位外,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音乐、美术学科采取“讲课+专业展示”方式进行面试。体育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限时10分钟。音乐、美术学科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7分钟、专业展示3分钟。专业展示音乐考生从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中任选一项,内容、题材等不限;美术考生以绘画、手工、书法类为主,内容、题材等不限。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所需乐器、道具等由考生自备。讲课完毕后不出考场,继续专业展示。面试教材均使用各学段现行体育、音乐、美术教材。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将在随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考生原则上按报考岗位和岗位类别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在同一个考场、同一组考官,使用同一套题本完成面试。
3、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总分为100分,考官评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的须在《个体评分表》中注明原因。7位考官现场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其余5位考官的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宣布,经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通过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引进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引进环节,相应引进计划取消。
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1、引进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报县政府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3、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引进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4.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硕士研究生(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可聘任至专技十一级岗位,博士研究生转正定级可聘任至专技八级岗位。
(二)人才津贴
1.综合类: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的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双一流”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2.教育类:“985”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补贴50万,每工作一年发放10万,非“985”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补贴25万,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3.卫生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人才补贴10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20万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人才补贴5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10万元;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的经住培合格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5万元。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的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4万元。
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公聘民用”岗位(随县高新技术产业武汉服务中心引进后服务于企业)不享受此项人才津贴,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待遇。人才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住房补贴
1.购房补贴:对企事业单位(非参公管理)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购房激励政策基础上,在随县工作满 5 年的分别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5 万元购房款,工作满 10 年的分别再一次性补贴 15 万元、8 万元购房款。同人、同套限补贴一次,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2.租房补贴:对企事业单位(非参公管理)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在随县租房的,分别给予 10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四)跟踪培养。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五)服务年限。引进的人才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可报考随县公务员。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引进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次引进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引进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咨询举报电话:
中共随县纪委监委:0722-3569033 ;
中共随县县委组织部:0722-3339080;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22-3567537
中共随县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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